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20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,共三天。
2020年清明节放假期间,总公司各事业部、各分公司、办事、驻外项目部要妥善安排好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,做好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体人员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